圓濤法師白話譯/王勇恭誦

丁、示戒殺之要

白話譯文:

○ 258.要知道人與動物都是血肉之軀,都有靈明覺悟的本性,同生於天地之間。只因為大家宿世的罪福不同,致使今生形體智慧都不一樣。人類對於動物恃強凌弱,吃它們的肉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心滿意足,認為這是福報。卻不知道等福報享盡,業報現前的時候,我們就會墮入異類。當我們被人殺的時候,身體不能抵抗,口中不能說話,心中憂懼痛楚。這時才明白吃肉是有很大的罪過。吃肉的人是真的惡鬼。即使想不讓人殺掉吃掉,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楞嚴經》說:“以人吃羊肉為例,羊死了就做人、人死了又變羊。像這樣子似的,到十生之類,羊死了來做人,人死了又做羊,這種的循環無端,你吃我、我吃你。惡業增加,寸步不離地跟著他,到盡未來際。”更何況多劫以來,還互相生。既然沒有道力來救濟自己的親人,怎麼還忍心讓他受宰殺的痛苦,來滿足我口腹的享受呢?《入楞伽經》,世尊種種呵斥食肉,曾經說:“一切眾生,從無始以來,在生死中輪回不止。他們都曾相互為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現在他們墮落生為鳥獸之身,為什麼就要吃掉它們呢?”殺生吃肉的人想到這些,馬上就會怵然驚、憬然悟。寧可自殺,也不會再殺一切眾生了。【序】五八

原文:

● 258.須知人與物類,同此血肉之軀,同此靈知之性,同生於天地之間。但以彼此宿世罪福不同,致使今生形質靈蠢各異。以我之強,陵彼之弱。以彼之肉,充我之腹。快心樂意,謂為福報。而不知其福力一盡,業報現前,墮彼異類,受人殺僇時,則身不能敵,口不能言,中心憂懼痛楚。方知食肉之事,為大罪過。食肉之人,為真羅剎。雖欲不令人殺而食之,不可得也。故《楞嚴經》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又況多劫以來,更互相生。既無道力以行救濟,忍使彼受刀砧極苦,我享口舌滋味乎?《入楞伽經》,世尊種種呵斥食肉,有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云何於中取之而食?”凡諸殺生食肉之人,若念及此,當即怵然驚、憬然悟。寧可自殺,不能殺一切物矣。【序】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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