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云:「假使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際會時,果報還自受。」
這裡所講的「業」,不只是我們累世的善惡業,還包括修學佛法之道業、淨業,以及過程中所造之不善業、不淨業。
我們都知道,道場是持續修行的學習場所。那麼,請回頭想一想,無論參辦什麼佛事,我們是出於省察、觀照之心來幫助眾生起增上學習的願想,還是以功利之心來辦有為之事,於不知不覺中把人家精進學習的機緣給障礙了?
更甚者,當眾生有這麼難得的正法道場可以認真修法時,他遇到了,就是因為我們的心行不一與言行各異,我們把他破壞,我們把他對佛法的信心障礙住,導致不適應而退怯。如果這個人認真修行,可能在這一期生命當中,往生不退作佛去,而我們卻讓這個人可以永脫輪迴、圓成佛道的機會給它打斷了,其影響所及,可能因此失去未來世修學正法之因,對此而言,這樣罪過何其嚴重?
我們是滿腦子功利為考量,還是為了長養眾生慧命?
我們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唉!破壞眾生的正信,或者斷送眾生修學的因緣,其結果勢必嚴重影響到自己與他人的的道業與慧命,甚至於還影響了生生世世,我們怎可不慎思慎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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