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導師《大乘廣五蘊論》講記139
云何覆?謂於過失隱藏為性。謂藏隱罪故,他正教誨時,不能發露,是癡之分。能與追悔、不安隱住所依為業。
這個「覆」,在我們佛法裡講,很壞。為什麼?我們佛法講受戒、持戒,但是一個持戒的人,能夠一生一點都沒有錯的嗎?不容易做到。當然,根本的戒是不能犯的,普通其他各式各樣的錯誤都免不了的。換一句話說,輕的戒都免不了犯的,犯了戒,或者輕一點,或者重一點。佛法的制度,真正重的,那當然趕出去了,其他或輕或重的,要自己簡擇,承認自己不對了、做錯了。我犯了,犯了就要去懺悔。現在的人懺悔的辦法,是到菩薩面前拜,到佛面前去磕頭,佛法裡講的不是這樣。是我對不住某人了,我就要向這個某人去承認錯誤。我對這件事情做錯了,對三寶對不住了,就要在大眾面前說出來懺悔。
怎麼叫懺悔呢?要說,把自己的錯處說出來,我怎麼不對了,我承認錯誤了。拿現在的話叫「坦白」,佛法的名字叫「發露」。這個,我們現在中國人都不成,難為情!這多難為情啊!而且犯了戒,有的時候說出來不太好聽的話,那簡直見不得人啊!佛就說:你犯戒的時候都不會難為情,怎麼叫你懺悔,你反而會難為情呢?可是,我們現在中國人沒有這種懺悔制度,都是難為情!難為情就怎麼樣?放在心裡,這就叫「覆」。那糟糕了,這個罪是永不清淨。比方你有一隻夜壼,晚上小便、大便,痾得臭臭的。你把這個夜壼覆起來,或者沒有覆起來,而是從上面把它蒙起來。過了一個月、二個月,打開來的話,不得了了,更臭了。那麼,頂好的辦法是什麼呢?把穢物倒掉,把夜壼仰天,太陽曬曬,空氣流通,過幾天氣息就沒有了。
我們犯了錯以後,就是要說,所以佛法裡的老規矩,要說。懺悔的「悔」字,梵文原意就是「說」。「懺」的意思就是「請你原諒,我錯了,請你原諒。」怎麼原諒?那麼要說啊,這個就叫「不覆」--沒有覆藏心。你放在心裡,這個心叫「覆」。
印順導師《大乘廣五蘊論》講記140
覆是很不好的心理,愈搞愈壞,罪惡就會愈來愈深。所以,「謂於過失隱藏為性」,自己犯了過失以後,隱藏起來,不要使人家知道。怕人知道,留在心裡又不舒服,就到佛菩薩面前去叩幾個頭,這種辦法其實是沒有用的。因為凡是這種人,他隱藏了罪,為的是不要給別人知道的,但是你說真正能不知道嗎?天下沒有這個事喔!有很多都是自己以為天衣無縫,什麼人都不曉得,結果人家還是知道了。等到人家知道了,佛教的規矩那就要出來說你的。在大眾的面前,「某人,我要舉你的罪哦!」「舉」,就是把你的罪說出來。你不能說:「我的事不要你管。」那這個簡直是違反出家人的規矩了。應該說:「請大德慈悲,我不知道,由得你說。」那麼他就要說了,你怎麼怎麼……。假使這個人是隱覆的,這個時候他心裡是又難過又氣。可惡!你非要把我說出來不可嗎?所以是「他正教誨時,不能發露。」別人真正要教誨、教導,使他懺悔得清淨的時候,他不肯發露、不承認。「我沒有,我不知道。」那這種人有什麼辦法,在佛法的戒律裡來講,這個人他沒有救的。輕的罪,埋了,永遠是愈來愈重。
所以,佛法這個道理和現在我們中國佛教的想法完全不同,有了錯誤,應該說出來求懺悔。在求懺悔了,佛法說「有罪當懺悔,懺悔即清淨。」有了罪就要懺悔,懺悔就清淨了,以後人家就不准說了。不能「哎喲!你從前怎麼樣怎麼樣……。」誰說了這個話,誰就犯戒了,出家人的規矩是這樣子。他有錯誤,既然已經經過懺悔了,過去了,他已經清淨了,不能再說的。那一個算陳年老帳、翻舊帳的話,這個人很壞的,不可以。這是佛教的制度,這許多是戒律的問題,否則這戒律做什麼?怎麼能夠用呢?這才能用啊!

《心得與省思》
『誰說了這個話,誰就犯戒了,出家人的規矩是這樣子。他有錯誤,既然已經經過懺悔了,過去了,他已經清淨了,不能再說』
欲懺悔者,於僧團上座或上師面前發露所犯罪過以及請求悔改謝罪。此時佛門常說「不說僧過惡」的真正內涵及其隱含的自我約制,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確實挺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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