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要來殺我,為了自衛能不能殺他呢?】妙蓮老和尚
我們佛家的善男子、善女人,就算遇到自己生命危險的事情都不能犯殺。「人家要來殺我,為了自衛能不能殺他呢?」
你要殺他,可是力量不夠時還不是被他殺?即使你力量夠,為自衛而殺他,當然在人間來說無可厚非,可是在佛家來說就傷了慈悲。
或者你說:「那我就白白等著被他殺嗎?」
其實俗語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只要你不要和他相敵對,以善來降伏惡,以柔來克服剛,是非以不辯為解脫,凡事都退讓,對方也不會輕易來傷你的命啊!究竟為什麼人家要殺你?還不是自己惹來的?
你能奉守如來之戒,沒有惡念怎會有惡事?你善,人家怎會和你鬥爭?只要我們守如來戒,慈悲一切眾生,有如來之心、菩薩之心,決定不會遭到這些惡報。
假如這樣人家還要殺你,那怎麼講呢?三世因果喔!你前生殺了他,今生他來報復啊!你今生雖然是個善人,前生不知怎樣傷了人家的命;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因果就是這樣子,學佛人要覺悟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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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雖然是一則趣味影片,卻可以引人深思探究不同面向或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以及經典中的公案傳說。故從開槍與不開槍之間影響果報受現來看,「果報會影響想法,想法也會影響果報,二者互相影響,互為扭轉命運」這裡特別凸顯是,因為心念的不同,所以會使得同樣的緣起現象,到最後,它的果報可能會完全不一樣,所以果報的實現與否,只在知見觀念是否正確的一念之間。以下所示,來自情境分別及其對應關係:
1.假若沒槍且沒其他人 → 不畏生死,知因斷緣轉果 → 受報 → 是真修行。
2.假若有槍且沒其他人 → 不確定性因果 → 因緣改變,一切都會隨之而變 → 若不開槍(最後結果,不管有無受報皆為惡緣轉報) → 是真修行;若開槍(不管最後結果如何,惜命怕死是人類本能的天性,這樣的因果循環下,生死皆由命,並沒有所謂的是非對錯、好壞等差別概念,活命是一種自然法則)→ 為生存而善盡本務 → 只有因果沒有對錯。
3.假若有槍且有其他人 → 共業因果 → 若開槍(這種為以殺止殺護眾下互相虧欠的因緣,能夠超然因果法則之外,不被支配也不受報,而且必能轉變眾生共通之業因為未來善妙之緣起)→ 不昧因果 → 勇於承擔;若不開槍(不是一般人嚇呆,不然就是為守戒而無作為下的自害害他,曲解以殺止殺背後代表慈悲的真義)→ 理盲 → 只有空洞信仰沒有智慧。
4.沒槍且有其他人 → 惡業果感 → 若有作為(人必自救而他人救之,從清淨業起,入清淨境相) → 當仁不讓 → 隨緣消舊業;若毫無作為(不是愚蠢凡夫,就是無生忍之大修行人寧為捨一得萬報而行願) → 懦弱無能或用委屈求全與自我犧牲來交換大眾利用益 → 膽小怕事或以無為事益眾。
佛陀在某個世代曾經「割肉餵鷹、捨身飼虎」就像上述(一)沒槍且沒其他人狀況下實修公案一般,然而自以為持守戒律或無生忍之修行人,在戰爭當中寧可「不殺」束手就擒任人宰割,假若這樣子就叫做表法,肯定是自害害人,因此「殺與不殺」有其如理的規則以及符合當下情境之選擇。由此可見,許多禪宗公案裡情境或法師大德開示下的方便解說,不是無法用理性來思惟,而是必須因時因地制宜,在每一情境中尋求最通達的真理才是。
試想,有一天台灣發生戰事,「為守戒而戒殺與否」是不是我們膚淺佛教徒那般見識?
